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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研智束的使用规则
使用规则 除另有特别标注外,本公司运营的网站(包括但不限。 以下统称“本网站”)上所有页面设计、页面内容的著作权人或授权使用人。本公司对本网站所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站所载的产品目录、文字、数据、图形、照片、有声文件、动画文件、音视频资料等拥有完整的版权,受著作权法保护。 使用者或访问者仅限于向本公司询价、订购、需求咨询、技术咨询以及商务合作的目的使用本网站,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网站及其内容用于上述以外的目的。严禁任何媒体、网站、企业或个人在未经本公司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或出于任何目的抄袭、转载、摘编、修改本网站内容,或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用于商业目的或发行,或稍作修改后在其他出版物或网站上使用,前述行为均将涉嫌违反著作权法及商标法,侵害本公司合法权益,本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使用规则适用于所有本网站注册用户,使用本网站时,应当遵照以下的使用规则(以下简称“本使用规则”)。 第1条 (优先适用) 本使用规则对使用本网站服务的所有客户具有同等效力。客户请在充分理解及本使用规则的基础上使用相关服务。 第2条 (网络服务的免责事项) 客户使用本网站,浏览信息和接受所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本网络服务”)时,除本使用规则外,客户还应遵守各服务相关的注意事项、规则、法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本公司将致力于提高通过本网络服务所提供的信息和服务的质量,但对通过本网络服务所提供的本商品、信息、服务等的安全性、准确性、有用性、合目的性、最新性、合法性、符合道德标准、无电脑病毒等事项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公司已充分考虑安全措施以防止信息泄露,但是即使如此也并非绝对安全,仍有发生信息泄露可能性,请予以谅解。 因使用本网络服务所导致的损失,除本公司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外,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司不对因非正常方法使用本网络服务而导致的任何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第3条 (本网站服务的暂停、停止) 发生以下事由时,本公司可以在未经事先联系、通知、预告的情况下暂停或停止向客户提供本网站服务的全部或者部分。 因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停电等或者电力部门的电路故障等引起的信息接收管理系统或机器发生故障或功能受限的; 因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火灾)、法令的制定和修改或废除、劳动争议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致本网站服务变得困难的; 信息接收管理系统或机器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的; 其他与本网站服务运营相关且本公司认为有必要的情形。 第4条 (禁止事项) 客户使用本网站服务时禁止下述各项行为: 注册本网站时有弄虚作假行为; 妨碍本网站服务的运营,或者有其他可能会妨碍本网站服务的行为; 使用他人名义或者使用虚假客户编号、用户ID或密码的行为; 给其他客户、第三方或者本公司造成不便、负面影响或者损失的行为,或者有导致这种可能的行为; 侵害其他客户、第三方或者本公司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名誉权等的行为,或有导致这种危害可能的行为; 非法侵入本网站修改信息的行为; 向本网站发送或者植入有害的电脑病毒或程序的行为; 违反公共道德的行为或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或者有导致这种可能的行为; 将通过使用本网站服务而取得的合同上的地位转让给第三方的行为; 其他本公司认为不适当的行为。 第5条 (知识产权) 未经著作权人等知识产权所有者许可,客户不得将通过本网站服务得到的任何信息用于专利权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相关的法规规则许可之外的用途。 因违反本条规定而发生问题的,客户不得给本公司造成任何不便或损失。客户应自行负责解决该问题。 第6条 (ID及密码的管理) 客户对所取得的客户编号及用户ID和密码承担管理责任。 客户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出借或者透露客户编号及用户ID和密码。 第7条 (客户信息及客户个人信息的使用) 公司通过本网站所获得的客户信息及客户个人信息用于以下目的。 (1) 用于介绍本公司以及米思米集团各公司的业务概要、业务活动、展示; (2) 用于发布上述米思米集团各公司的产品、服务相关信息的通知、进行问卷调查等。 (3) 用于履行与客户之间订立的合同而进行联络、销售以及售后服务等。 除以下各项情形外,本公司不得将因客户使用本网站服务而获得的客户个人信息透露或提供给第三方。 (4) 客户同意公开姓名、住所、电话、E-mail地址等的; (5) 法律、法规、条例要求公开的。 第8条 (本公司的免责事项) 本网站刊载内容或者电子产品目录刊载内容的不对本商品的适用性、同其他商品的兼容性、互换性、销售期限及其他作任何保证。此外,对于因本商品、本网站服务而导致的直接的、间接的、最终的、附带的或者特殊损害及其他损失、损害、不良影响,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客户违反使用注意事项的,无权要求任何补偿、赔偿。。 第9条 (信息提供服务等) 在不违反其性质的前提下,本使用规则对本网站或产品目录刊载的销售以外的服务(包括信息提供、供应链采购等相关的服务)也同样适用。另外,相关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本公司另行规定,客户应遵照相关规定使用该服务。 第10条 (咨询接待) 有关客户询问,可在本网站向客服中心咨询。详细信息请参阅本网站。 第11条 (协商解决) 本使用规则的未定事项应参照本使用规则的主旨,由本公司同客户协商后决定。 第12条 (本使用规则的引用) 客户通过本网站进行注册的,视为同意本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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